香港公司董事要求
香港公司董事要求 香港公司董事 擔任公司董事時,該人對香港公司負有責任和義務。成為香港公司董事需要什麼條件?此人必須年滿 18 歲。此人可以是香港本地公民,也可以是外國人(在香港沒有永久居留權)。本文的主題(香港公司董事要求)包括:委任香港公司董事董事職責的原則辭去公司董事職務罷免公司董事 委任香港公司董事 要為您的香港公司任命公司董事,請通過提供以下文件和/或信息通知香港公司註冊處。董事全名護照信息,如果董事是外國人,(或香港身份證,如果董事是香港本地公民)居住地址(可以是香港本地地址,也可以是海外地址)通常它是一家較小的公司,股東可以擔任董事。 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假設公司不僅有唯一的董事或股東。對任命新董事的公司有要求。 任命新公司董事的公司必須:在董事獲委任之日起 15 日內通知公司註冊處。獲得公司董事會和/或其他現有董事(如有)的普通決議。 董事職責的原則 原則 1:為公司整體利益而誠實行事的義務原則 2:為了全體成員的利益,為正當目的使用權力的義務原則 3:除非獲得適當授權,否則不授予權力和行使獨立判斷的義務原則 4:謹慎、技能和勤勉的義務原則 5:避免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衝突的義務原則 6:除非符合法律規定,否則不得進行董事擁有權益的交易原則 7:不因使用董事職位而獲利的義務原則 8:不未經授權使用公司財產或信息的義務原則 9:不接受因擔任董事而從第三方獲得的個人利益的義務原則 10:遵守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和決議的義務原則 11:保留適當賬簿的義務 辭去公司董事職務 公司董事可以通過向公司董事會提交辭呈來辭去公司職務。對於公司董事辭職,公司必須通過填寫ND4表格通知公司註冊處。董事辭去其職位/角色的常見原因包括:董事與公司之間無法解決的持續糾紛。公司資金用完。公司面臨道德問題(在香港開展業務時),董事認為道德問題(董事會已接受)是不可接受的。 罷免公司董事 香港公司可以通過普通決議將董事免職。根據香港公司條例和公司章程,公司董事基本上可以在公司業務和事務上行使公司的所有權力。但當董事因嚴重不當行為、可能被民事或刑事起訴、破產或在身體/精神上無法繼續履行職責而未能履行職責時,他/她可能會被取消公司資格。一個人可能會被要求立即停止擔任公司董事。公司必須在公司董事免職後 15 天內通知公司註冊處。...